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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注意!标本不能带回国,海关被截获“食人鱼”标本

阅读:945 次 2019-09-23 08:17:38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黄家平 记者 薛玲)南京海关隶属常熟海关日前在对挪威籍进境船舶“吕瑟星”号换班船员的行李物品实施检查时发现,一名菲律宾籍下船船员携带行李中夹带2件“食人鱼”标本。  

经现场关员询问了解,这两件“食人鱼”标本为船员在巴西桑托斯购买。因动物标本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内产品,为禁止进境物品。海关关员对上述物品实施截留,并对船员开展海关法规宣传和政策解释。  

食人鲳,也称食人鱼,是水虎鱼(Piranha)的一种,主要生活在南美洲奥里洛科河和亚马逊河流域。该鱼有锋利的牙齿和坚硬的颚骨,性情残暴,攻击性强,成群结队甚至能攻击大型动物和落水的人。

根据农业部和原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除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外,禁止通过携带、邮寄的方式进境动物标本。因此,个人在国外购买的动物标本(供科研、展览并有证明的除外)属于禁止进境物品。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回国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国海关相关规定,切勿随意携带购买的动物标本进境。

天津海关首次查获进境船员违规携带象牙制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海关总署9月19日消息,近日,天津海关首次在船舶进境渠道查获违规携带象牙进境案件,查获中国籍船员曲某、姜某携带象牙制品进境未申报,涉案象牙制品包括手镯、烟嘴、吊坠等12件,共计140余克。

当日,天津海关缉私人员根据线索,对在天津南疆码头停泊的某货轮进行突击登轮检查。经检查,在船员房间内查获疑似象牙制品,分别为手镯、烟嘴及不同样式的吊坠。经权威部门鉴定,上述涉案物品均为象牙制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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