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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海事局首次奖励江上排污举报人

阅读:396 次 2019-11-11 08:29:38

江上排污要受罚,举报排污行为一旦查实还有奖励。11月6日,镇江海事局正式通知船员肖某领取奖金,以表彰他举报船舶排污行为。

保护长江环境靠大家。长江大保护需要每个船员都参与,这样才能避免一些船上人员心存侥幸,违法偷排污水、污油等行为。为鼓励公众参与对水域环境保护和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监督,今年3月19日,镇江海事局研究制定《镇江市沿江船舶污染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对外公告,鼓励大家举报江上排污行为。

今年9月,镇江海事局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称,“穗宇**”轮尾部有漏油现象。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轮在燃油转驳过程中因沉淀柜液位计故障,造成20余升燃油经沉淀柜透气孔溢出。镇江海事局随后对“穗宇**”轮经营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0元行政处罚。 

11月5日,镇江海事局经过研究决定给予举报人肖某按最高标准3000元的上限奖励。这也是镇江辖区首次实施船舶污染防治举报奖励。

据介绍,《镇江市沿江船舶污染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适用于镇江海事局在职责和管辖范围内沿江船舶污染和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活动。细则规定对涉及船舶涉污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罚款金额的10%,一次举报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元。

镇江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船舶涉污违法行为,坚决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 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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