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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到港“充电”如何常态化便利化

阅读:749 次 2020-10-22 08:19:00

绿色发展,是港航业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必经之路。

2017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简称《方案》),提出2020年实现全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以及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为鼓励更多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交通运输部又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政策、标准。

图|工作人员在进行岸电连船作业。

各地政策引导力度加大

岸电的推广使用离不开广泛布局的供受电基础设施。按照《方案》部署,各地岸电建设逐步从初期探索走向较为成熟的建设、管理、运营模式。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5800多套,覆盖泊位7200余个。上半年,天津、河北、广西完成《岸电港口布局方案》建设任务, 完成建设任务的省份累计达到8个。“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其余省份的岸电设施建设也在按计划推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海波介绍。

图|码头岸电设施。

今年上半年,上海、天津、浙江、河北等地强化目标导向,克服各项困难,陆续出台了岸电相关政策法规。

上海市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细化出台了《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可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不按规定使用岸电船舶进行的处罚措施。

此外,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印发了《进一步推进来津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工作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岸电建设和使用的强制措施、鼓励措施和保障措施,支持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河北海事局推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明确要建立岸电协作监管机制并制定支持政策,创新设置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船舶不良信用信息管理和惩戒措施,将不按规定使用岸电的船舶列入大气污染防治不良信用记录。

图|推广使用岸电设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改、环境、海事和电力公司等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全省域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一揽子支持政策,包括免收岸电服务费, 实施财政资金奖励政策以及优先靠泊、优先过闸、优先通行、优先装卸等激励措施,并推动将岸电使用和建设纳入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

加强示范与监管

违规船舶或面临行政处罚

 示范引领,是岸电推广过程中积累经验和促进以点带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长江沿线设立岸电推广使用示范区、示范点,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并逐步推广到全省。

图|岸电投用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屏障构筑。

2018年,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工作方案》,确定将上海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江苏南通港通海港区、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作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

通过尝试推进“岸电使用成本分摊机制”,即政府补贴一部分、电价优惠一部分、设备供应商和投资商让利一部分、码头企业负责一部分、航运企业承担一部分,以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各方推进岸电使用的积极性得以有效提高。

为落实《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规章中关于特定情况下的岸电使用要求,各地纷纷加强船舶按规定使用岸电的监督检查。

图|船民刷卡连接岸电,满足船舶靠泊码头用电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动岸电使用过程中,各类创新性方法和措施不断涌现。

其中,广东省建成内河港口岸电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用电身份验证、岸电状态监控、用电信息采集、整体用电情况统计等功能,铺下了一张高效立体的智慧管理网络。江苏省交通运输部门将港口岸电建设及使用情况作为星级绿色港口评定的主要指标之一,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用电量不计入港口能耗统计范围。国家能源集团建立了公司码头和船舶岸电使用的制度,提出了岸电使用率的明确目标,并将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船舶单位运输周转能耗列入年度考核。地中海航运公司在中国运营的船舶中约60%具备受电设施,同时成立了岸电技术支持小组,为船舶首次连接岸电提供技术服务,有效降低首次连船成本、提高成功率。

高压岸电仍待技术性优化

提高使用率需船港共建共用

受岸电技术、燃油质量要求和靠港使用时间等因素影响,与沿海相比,内河岸电相对更受欢迎。特别是冬夏两季,船上生活电器使用频率较高,经济、绿色、便捷的岸电显著提高了船民们的生活质量。

图|在浙江湖州城东水上服务区,共享智能岸电便利船民。

浙江湖州港航中心副主任史旭初介绍,今年湖州航区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量预计可达40万度,同比提高50%。“要让船民用得上电、用得起电、用得方便。”史旭初表示,目前,航区共建有岸电设施380余套,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岸电价格为每度电0.7元,免收岸电服务费,部分港区为吸引船舶靠泊还推出了免费使用岸电的服务。随着岸电接口标准的统一和不同港区间岸电服务卡的互联互通,船民使用岸电也越来越方便。

沿海方面,目前深圳、宁波舟山、天津等港口在用电量、使用时间、使用次数等指标上较为领先。从泊位类型看,集装箱泊位、干散货泊位用电量较多,约占沿海泊位总用电量的半壁江山。

“沿海中岸电应用较好的地区,一方面普遍出台了有力的支撑政策,另一方面也依赖于相对其他港口更高的靠港船舶受电设备安装率。”李海波介绍,由于高压、大功率岸电的技术要求高,且接电耗时较长,部分航运公司和船员在使用高压岸电时仍有顾虑。

图|专业人员对靠港船舶进行岸电连接作业。

针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安全风险防范,业内专家建议,港航企业及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发有关保险产品,降低使用岸电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失。

除保险外,电力公司、专业岸电技术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在岸电推广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引入第三方合作伙伴,一些港口有效解决了设备资金、技术来源等问题,加快了港口岸电设备布局。

此外,提升岸电使用率需要船港共建共用。实践表明,固定航线的船舶和靠泊码头同时开展岸电建设,有助于提高岸电设施利用率。相关专家建议,结合港口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特定航线的经营情况,适时推出岸电示范航线,将有助于进一步积累岸电运营与使用经验,为港航绿色发展探索实践路径。


来源: 交通报潮头观察 , 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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