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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载重线换季,汕头以北中国沿海船舶注意啦!

阅读:451 次 2023-04-19 08:17:4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三篇第1章第三节“航行区域与季节划分”的规定,汕头以北中国沿海国内航行海船将于4月16日开始适用热带载重线。在此,提醒广大船员朋友们,不要盲目增装货物,要结合船况、航区、气象等合理配装货物,谨防船舶超载和货物不当积载。

 

一、什么是船舶载重线

 


 

船舶载重线,是指勘绘于船中两舷外板上以确定船舶在不同区带、区域和季节期航行所允许达到的满载水线。载重线标志系由一圆环和一水平线相交组成,其圆环的中心在船中处,水平线上边缘通过圆环中心。圆环的中心至甲板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为夏季干舷。该水平线的下半圆部分与标志均为一色。

 

在载重线圆环两侧加绘字母CS;当不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ZC代替CS。字母高115mm,宽75mm。

 

载重线系船舶按其航行区域和季节而定的载重水线,分别以水平线段表示,勘划在载重线圆环前方。各载重线均以线段上边缘为准。

 

标“X”的线段表示夏季载重线,其上边缘通过圆环中心。

 

标“R”的线段表示热带载重线。

 

标“Q”的线段表示夏季淡水载重线。

 

标“RQ”的线段表示热带淡水载重线。

 

载重线标志应永久性地勘划在船舷两侧,对标圈、线段和字母,当船舷为暗色底时,应漆成白色或黄色,当船舷为浅色底时,应漆成黑色,这些标志应能清晰可见,必要时应为此作出专门的安排。

 

 

二、更换载重线时间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内航行海船的航行区域与季节划分如下:

 

汕头以北的中国沿海

季节期:

 

热带:自4月16日至10月31日;

 

夏季:自11月1日至4月15日。

 

汕头以南的中国沿海

季节期:

 

热带:自2月16日至10月31日;

 

夏季:自11月1日至2月15日。

 

汕头港应被当作处于船舶驶来或驶往的区域内。

 

三、常见载重线缺陷

 

(1)船舶超载;

 

(2)载重线及吃水标志不清晰;

 

(3)载重线标志、甲板线未永久性勘划;

 

(4)擅自更改载重线标志。

 

(5)载重线标志及其线段勘划位置高低偏差超过允许值;

 

(6)载重线标志与《船舶载重线证书》中所标明的数据不一致;

 

四、船舶超载事故案例

 

船舶超载的危害

 

1. 超载会造成船舶干舷降低,储备浮力减少,降低船舶的抗沉性和抗风浪能力,又会使船舶应舵慢、舵效差,降低船舶的操纵性。

 

2. 超载会使船体的一些部件产生应力过度,影响船舶的水密性和整体结构强度,使得船舶不能适航。

 

案例一

 

2008年5月8日,“XX”轮载2500吨黄沙由张家港开往青浦,途经长江68号灯浮水域遇大风侧翻自沉,船上4名船员被救。经调查发现该船由张家港装载黄沙2500吨经长江开往青浦,该船的核定载重吨为1900吨,本航次超载31.6%。

 

案例二

 

2018年12月16日,“XX”轮满载石子,从浙江定海出发,往长江航行,在洋山辖区漕泾东航道支K104灯浮附件水域自沉,造成船上6人失联。 经调查发现,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风力、舱盖板未盖紧等因素外,船舶可能存在因超载造成其实际干舷小于核定最小干舷,导致储备浮力不足,从而造成船舶自沉。

 

五、载重线相关法律

 

法律要求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书、文书,配备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的航海图书资料,悬挂相关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除进行抢险或者生命救助外,客船应当按照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运乘客,货船载运货物应当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和载货种类,不得载运乘客。

 

02

 

法律责任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款规定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载重线标志,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或者海上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违法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有关证书、文书,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02

 

船舶载重线即将换季,在此提醒船舶应根据其航行区域和季节来选择适用相应的载重线,做好货物配载、水尺计量、稳性强度核算等工作,避免盲目增载而带来水上运输安全隐患。

 

END

 

作者 | 刘陟

 

校对 | 左永杰   编辑 | 刘陟

 

审核 | 任旻 李毅 刘长军 李守超 

转自:天津散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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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散固

           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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